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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商基本条件:
1.认同赛宁公司"勤恳务实,超越创新"的企业理念和"品质第一,客户至上,以人为本,服务社会,诚信
永远"的经营思想,认可赛宁产品的质量以及在同行业的领先地位;
2.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独立法人公司资格,具备一定的相关行业营销背景和经验。
3.拥有一支专业营销队伍,具备一定的相关工程安装和服务能力。
4.主要从其经营范围、行业经验、经营规模、分销网络、组织管理状况、资金实力、商业信誉等方面对代
理商进行考察。
5.接受公司相关市场、技术指导,遵守公司的市场营销政策和各项经销商管理规定。
代理商管理政策:
1、为保护代理商的利益,原则上每个发达城市或内地地区设立一家代理商,省会和直辖市设立两家左右
的代理商。
2、在未设赛宁分公司或现有代理商经营业绩优异的地区,分管该区域营销的分支机构(办事处、商务代
表或分公司渠道部或其它等)可推荐现有代理商升级为总代理。地区总代理是指在代理区域内,除享
有普通的代理权利外,还可经过赛宁公司授权,负责同处于该代理区域内其它代理商的进货及市场支
持、技术支持等。
3、当代理商在代理期限内代理业绩、服务和经营能达到赛宁公司关于升级的要求时,代理商可直接向总
部市场部提出升级申请。市场部向相关分支机构进行核准后,由分支机构填写《代理商管理申请表
》,向市场部申报。市场部审批后,通知代理商和相应的分支机构。
4、由总部市场部统一对全国的赛宁代理商进行管理。在已设有赛宁分支机构的区域,由总部市场部授权
分支机构对其所辖区域内的代理商的进货、 市场活动以及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管理。在未设有分支机
构区域,该区域内的代理商从总部进货,同时由市场部授权相应的分支机构对该代理商的市场活动和
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协调和管理。
5、为激励代理商提高售前、售后的技术服务质量,提升代理商市场开拓的力度,公司总部、各地分支
机构机构将对代理商提供新产品技术培训、广告策划支持和大型展示活动的技术支持以及市场活动的
支持。
6、为鼓励代理商扩大经营业绩,赛宁总部对代理商的经营业绩实行众多,分层的各项销售奖励政策:销
售奖励额度等值抵扣、代理升级、赠送产品、评选年度优秀、促销计划、各种返利等等。
1) 代理商发展程序
a) 由各分支机构根据各所辖区域的经营业务的发展状况,制定代理商的发展计划。报总部市场
部审核、备案。
b) 对于有意成为我司代理商的公司、企事业单位或团体,可直接在赛宁公司主页www.snkj.com
上填写《代理商申请表》,并提交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我公司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
完成申请单位的资信调查,并给予明确答复意见。
c) 总部市场部授权:受理申请的分支机构可自行考察申请机构的资信和经营状况。
d) 由分支机构指导代理商填写并盖章《代理协议》,邮寄总部市场部。总部市场部每月5日和15
日审核、批复。在签署并盖章后,邮寄各分支机构。特别强调:分支机构无权签署《代理协
议》。
e) 《代理协议》的有效期为XXXX年12月31日。协议的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后的三十天内续签《代
理协议》。否则该协议自动失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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